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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情系长城 小城法律拥军服务协议正式签约
2020-0723
7月21日下午,“八一”建军节前夕,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与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镇江某部举行“法律服务进军营”活动签约仪式。部队有关领导、某部官兵、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参加了本次活动。
义正辞严,肩担正义,厚德重法,律师楷模
2019-07-11
2019年7月8日下午,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季思闻律师收到当事人送来锦旗,锦旗上印有“义正辞严,肩担正义,厚德重法,律师楷模”。当事人专程将锦旗送至小城所,并当面向季思闻律师表达了忱挚的谢意。
第五届“小城杯”公益诉讼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2019-06-19
6月16日,第五届“小城杯”公益诉讼大赛决赛在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成功举办。大赛由松江区司法局、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松江区法学会、上海市公益诉讼中心、上海市律师协会松江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共同主办,由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出资赞助,并为获奖学员提供奖励。华东政法大学校长叶青、上海市律协副会长曹志龙、松江区司法局局长莫桂兴出席活动并致辞。
通谋虚伪行为的司法裁判分析
2019-05-29
苏州市A房屋系孙某所有,建筑面积为110平米。2009年8月4日,孙某(出卖方)与外甥陈某(买受方)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约定出卖方将上述房屋以83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买受方,买受方申请贷款后应委托银行将贷款直接划入资金托管账户。2009年8月17日,陈某以上述房屋作抵押向银行申请办理抵押贷款,所贷65万元款项汇至资金托管账户。2009年8月27日,涉案房屋过户至陈某名下。
上海小城苏州所管理委员会 2018年2月办公会议召开
2018-03-26
2018年2月1日,本所2月份办公会议在苏召开。 上海总部吴辰主任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议通报了2018年1月经营状况,公布了一月份“苏州小城之星”个人业绩标兵及专业团队业绩标兵名单,以示表扬。 根据1月份办公会议关于2018年全面转入战略发展阶段的总体框架,各专业团队负责人就2018年工作计划作了介绍。 本次办公会议对当前的几项重要计划工作得了部署。 针对当前几项重要经营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会议组织了与会人员开展了交流讨论,并作出了相关会议决议。
吴小广律师荣获2016-2017年度 “十大”法律援助优秀案件荣誉
2018-03-26
本所吴小广律师作为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律师在肖某等交通事故致人身损害赔偿一案中,其卓越的工作成绩得到苏州市法律援助基金会的肯定,该案被选入2016-2017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评为十大优秀案件。
本所入选进入苏州工业园区2018-2019年度政府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
2017-12-24
根据苏园管〔2017〕101号《园区管委会关于建立2018 -2019年度政府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的通知》公告信息,本所入选进入苏州工业园区2018-2019年度政府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库。
苏州大学“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招募公告
2016-03-13
苏州大学“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是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捐资赞助,与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合作举办的一项创新性实践比赛活动。入围参赛团队须以自然人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旨在促进社会公益的诉讼,由小城律师事务所提供全程法律指导。活动目的是在苏州大学青年学子中弘扬法治理念,发现和培养优秀的青年法律人才,在法治的框架内推进我国公益事业的发展。之前,小城律所已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就公益诉讼项目进行了连续两期的成功合作,多起案件的诉讼积极地推动了社会公益,如华政学生诉上海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交通卡押金案、华政学生诉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退还机动车车牌竞拍手续费案等成功案例。目前,第三期合作正在进行中,而本次在苏州大学进行的这场大赛是小城律所践行的公益事业在苏州落地生根的里程碑。
华政“小城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招募公告
2016-03-13
华政小城公益之星奖学金项目由上海小城律师事务所捐资赞助,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进行合作,旨在鼓励华政年青一代致力于法律实践和应用,发现和培养更多优秀律师人才,鼓励法律人推动中国公益事业进程,为建设议社会法治国家、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更多贡献。之前,小城律所已与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就公益诉讼项目进行了连续两期的成功合作,多起案件的诉讼积极地推动了社会公益,如华政学生诉上海交通卡股份有限公司返还交通卡押金案、华政学生诉上海国际商品拍卖有限公司退还机动车车牌竞拍手续费案等成功案例。目前,第三期合作正在进行中。
沪嘉高速公路南翔收费站不合理收费
2013-12-10
沪嘉高速公路是连接嘉定城区和上海市区的一条交通要道,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投资建设的第一条高速公路。然而沪嘉高速自1988年10月31日建成通车至今,收费已逾二十年,不仅收费金额远远超出建设成本,收费期限也超过了法定期限。其中,沪嘉高速公路南翔收费站距主线收费站仅百余米,却要收取十元通行费,这一收费站的设立不仅极不合理,而且也违反了《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中对于收费站设置的规定。2009年3月4日,我所黄翔杰律师起诉沪嘉高速公路收费部门,要求返还通过南翔收费站时被收取的通行费人民币十元。嘉定区人民法院在审查后受理了黄律师的起诉并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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